通知公告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教学档案材料整理的工作通知
2024年03月22日 浏览数:

各教学单位:

为做好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,学校现启动教学档案材料整理工作。本次教学档案材料整理的工作旨在通过对教学档案的整理,进一步提升教学档案管理水平,确保教学材料的完整、准确和规范性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,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。

一、教学档案整理范围及要求

教学档案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“证据”,包括培养方案、课程大纲、试卷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习实践记录、领导听课记录、督导员听课记录、教研室活动记录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,需保证原始性和真实性,按日常管理规定存放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培养方案:需有2017版、2022版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执行情况,执行情况可文字说明,并附上培养方案的相关论证材料。

2.课程大纲、教案:需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、《河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》,每门课程(含实验课)都需有相关教案、课程教学大纲,最新的教案及教学大纲要体现OBE理念,建议按照教研室进行档案盒分装存放。

3.试卷:按照《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(修订)》校发〔2022〕115号和相关要求进行评阅和分析,纸质版试卷需要装订,由教学单位指定地点妥善保存,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少于3年,装订试卷中应附A、B样卷,A、B卷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试卷审批表、考场告知书、考场记录表、成绩单、试卷分析表。补考、重修试卷单独存放。近三学年(2021-2022学年、2022-2023学年、2023-2024学年)试卷都需要保存整理,并按照试卷清单目录填写保存,供专家调阅。线上教学的结课作业电子版文件夹请按照“学院+专业+课程+授课教师”名称进行命名,里面内容以“学号+学生姓名”进行逐个保存。

4.毕业论文:按照《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、创作)工作管理办法》校发〔2018〕317号,请保存好2022届毕业生至2024届毕业生的论文,包括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、创作)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价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、创作)答辩成绩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、创作)承诺书、正文、查重报告,毕业生论文指导记录可以直接从系统平台调阅。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毕业论文目录填写保存供评估专家调阅。

5.督导及教研记录:按照《河南大学各级党政领导听课制度》校发〔2019〕371号、《河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》校发〔2018〕325号、《河南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》校发〔2018〕322号的要求,整理归档领导听课记录、督导员听课记录、教研室(系)活动记录以及教学会议记录原始材料,整理范围为近三学年。

6.实践教学:按照《河南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》校发〔2018〕312号,整理归档实验报告、实验室日志、实习手册等材料,整理范围为近三学年。

二、教学档案整理时间安排

1.第一阶段:教学单位自查(2024年3月-4月)

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,确保教学档案材料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。

2.第二阶段:学校组织专家检查(2024年5月)

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。检查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档案整理工作,确保教学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;

2.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,各单位应及时整改,确保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

自查过程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相关科室。

附件1:相关规章制度

附件2:各类表格模板

评建办 教务处

   2024年3月20日